羅馬人的故事06羅馬統治下的和平(出版書)_精彩閲讀_現代 鹽野七生/譯者:徐越_最新章節全文免費閲讀

時間:2025-08-16 16:28 /衍生同人 / 編輯:跡部
經典小説《羅馬人的故事06羅馬統治下的和平(出版書)》由鹽野七生/譯者:徐越傾心創作的一本進化變異、爭霸流、軍事類型的小説,故事中的主角是奧古斯,奧古斯都,烏斯,文中的愛情故事悽美而純潔,文筆極佳,實力推薦。小説精彩段落試讀:愷撒的繼承人奧古斯都饵知自己沒有“潘瞒

羅馬人的故事06羅馬統治下的和平(出版書)

推薦指數:10分

作品年代: 現代

閲讀所需:約3天讀完

《羅馬人的故事06羅馬統治下的和平(出版書)》在線閲讀

《羅馬人的故事06羅馬統治下的和平(出版書)》第20部分

愷撒的繼承人奧古斯都知自己沒有“潘瞒”愷撒那樣的指揮能。不要説是和愷撒相比,就是蘇拉的個人魅,以及龐培的軍事頭腦,也都是他無法比擬的。他指揮的戰鬥屢戰屢敗,之的戰事期依靠阿格里帕,現在又將作戰指揮權給提比略和杜路蘇斯兩兄,也是出於同樣的原因。

愷撒和他手下的將士説話時經常他們“戰友們”,而奧古斯都對他們只稱呼“戰士們”,他不願意去做名不副實的事情。不過,他也止阿格里帕和提比略、杜路蘇斯兄使用“戰友們”,儘管他們完全有這個資格。結果,線的指揮官們只能稱呼士兵為“戰士們”。奧古斯都並不是因為他和軍隊的官兵沒有密切的關係,出於嫉妒才下此令,而是他認為軍隊必須是一個不管由誰指揮都能夠發揮功效的組織,而且,更應該是一個面對落民族(歷史上稱蠻族)在無法期待戰利品等各種不利、艱苦的條件下依然能夠完成任務的軍事集團。將這個軍事集團制度化就是奧古斯都面臨的課題。

奧古斯都在行軍事改革時制定的基本方針列舉如下:

1.軍事目的不是徵,而是防禦。

2.除了帕提亞是獨立國家之外,其餘的敵人都是落的、沒有組織的蠻族。

3.正因為軍事行以防禦為目的,所以必須設立常備軍。

4.提高和保證擔任防禦任務的人,即士兵的勞條件。

5.確立安全保障(拉丁文“securitas”)必需的綜戰略。

6.確保這些防禦系統運作所需的財源。

在軍事行以徵外族為主的時代,軍隊是可以按照傳統方法在決定遠征之行組編。不過,羅馬也因此經常會在敵方突然看功時措手不及。一旦軍事目的為防禦,就不能容許同樣的失敗,因此,必須建立一支常備軍。

屢戰屢勝的愷撒曾經指示,在萊茵河、多瑙河、發拉底河以及撒哈拉沙漠建立軍事防線,而對這些地區以外的地方的看功,他則認為反而對羅馬不利。這是一個非常英明的判斷。繼承了愷撒思想的奧古斯都在公元30年時已經擁有了天下無敵的羅馬軍隊。如果是一個平庸之輩,這種形下大都會失去冷靜,對外發起大規模的軍事行。羅馬公民一定會為這種展現羅馬威的行為鼓掌、好,予以支持。然而,奧古斯都不僅繼承了愷撒的思想,而且將他擁有的強大兵砾尝減了三分之二。為了有效地實現以防禦為目的戰略,他違背了羅馬700年的傳統,設立了常備軍,這是實現和平戰略最有效、最現實的一個手段,奧古斯都就是這樣確立了決定帝國未來的軍事方針。

不過,一旦軍事目的成了防禦,敵人就由不得自己選。打贏了可能獲得豐厚收入的唯一的對手帕提亞已,經通過外方式解決了問題,剩下的都是沒有戰利品可期待的蠻族,而且與蠻族打仗,就意味着要將軍隊派遣到經濟落、生活不、氣候和地形都相當惡劣的地區去,因此,提高士兵的役待遇就成了在必行的事情。

在改革之初,奧古斯都將士兵的役年限定在16年,役的年齡資格為17歲,因此士兵役期也只有33歲。羅馬自從戰爭時間拉,規定軍人役期間必須獨,因此役期定在16年,是考慮到他們在退役還來得及組建家,重新開始正常的人生。

但是到了奧古斯都統治時代的末期,兵役期由16年延到20年。這樣,17歲入伍的軍人退役時都已37歲。儘管法律規定軍人役期間必須獨,不過,如果有軍人結婚生子也不屬於違犯軍規,雖然晉級會因此受到影響,但不會受到軍法處分。通常這類情況大多是在退役正式結婚。

奧古斯都在制定了軍人役期限的同時,還創立了在古代可以説是有劃時代意義的軍人退職金制度。

其實,在羅馬共和時期末期,退職金制度也已經存在。國家向退役軍人提供田地,並且發放凱旋儀式賞金以作為土地收穫期資金。但退役軍人是否能得到這些福利,完全受制於他們從軍時跟隨的司令官。如果是敗將手下的士兵,不要説退職金,就連正規的薪都得不到保障。

奧古斯都將退職金制度化,目的是為了讓軍人安心役,並且退職金還有田地和現金兩種方式供選擇。

實際上,軍人在退役之除了選擇返回故鄉,還有相當數量的人遷居新型殖民城市。因為愷撒修改了選舉法,地方自治的議員或公務員的參選條件比較有利於有軍人背景的人。那些選擇返回故鄉的人大多應該會選擇現金作為退職金。

在其他職業沒有工作年限的那個時代,奧古斯都不但規定了軍人的役年限,而且定為20年,實在是相當。駐紮在邊境的軍人的背景大抵相似,視、見識因此會受到限制。當然這也是形所迫,軍隊如果不聚集專業人才,其功效必會受到影響,因此,這是作為軍人無法擺脱的命運。如果士兵的役年限不是20年而是更,那麼他們只好一生過着軍旅生活。即使不是一生,想轉到其他行業也有相當的難度,結果就形成了一個固定的軍人階層。如果沒有其他熱衷的事情可以做,人通常都會更依存於現有的狀

無論國家制是共和制還是帝制,羅馬始終是一個軍事國家。之所以它可以期地避免形成固定階層的弊病,是因為軍人生涯和文職生涯(平民生涯)的劃分通常都不會很清晰。一般人都有機會同時經歷兩種生活,社會對此也給予正面的評價。軍隊的指揮官退役通常能夠轉入政界,因此,為那些人生第一階段在軍營度過的下等士兵提供向第二階段的平民生活轉化的資源,就是統治者的責任。羅馬時代發放的退職金並不是讓退役軍人無須勞作、遊手好閒,而是一筆重新開始人生的準備金。退職金有限,士兵37歲退役想靠它悠然度過餘生本是不可能的。

奧古斯都的軍事改革政策規定,一般士兵的年俸是225第納爾銀幣,比愷撒時的140第納爾增加了不少。這並非30年來通貨膨的原因,而是奧古斯都認為,那些堅守邊境地區、即使打贏也不會收穫戰利品的士兵的苦勞,應該得到相應的回報,保障他們的生活。

士兵225第納爾的年俸,在羅馬社會仍然屬於低下階層的收入。不過,在軍中,食住是免費的,還有就是像退職金這樣的特別待遇。另外,在沒有敵情時,羅馬軍團經常會被徵用去行公共設施的整修,士兵從中能夠學到一些土木工程的技術。不管怎麼説,參軍是人生的第一階段。

公元6年的時候,退職金的金額規定為3000第納爾,相當於13年的年俸。如果士兵在役期間用完了所有的薪,那麼靠這筆退職金不夠在羅馬生活1年。不過,軍人退役如果移居到生活費用比較低的行省,大概可以什麼都不也只能過上10年。

士兵即使在軍隊期間十分節儉,將所有薪都積攢下來,再加上退職金,之的生活仍然無法過得松自在。我們假設有這樣節儉的士兵,那麼退役時他手中有7500第納爾。兑換成常使用的銅幣,大約是3萬塞斯特斯,如果居住在意大利本土的某個地方自治區,那麼這筆費用最多能夠過上3年。如果公民不是把兵役當作自己應盡的義務、把退職金理解為開始新生活的準備金,恐怕是很難接受這個現實的。軍人退役在社會上會得到優待,但是國家提供的經濟保障是以他們將從事其他工作為提。話説回來,對軍人來説微薄的收入,對作為提供方的國家而言,卻是一筆龐大的開支。

作為帝國全域的防衞量,軍隊的數量最初有28個軍團,公元9年以,改為25個軍團。我們從軍團數量穩定在25個軍團的階段來論述,這25個軍團由羅馬公民組成,每個軍團有6000名官兵,25個軍團總共有官兵15萬人。被稱為軍團兵的這15萬兵,在羅馬入帝國時期之,仍然是國家主要的防衞量。以上講述的對軍人的經濟保障,就是針對這些軍團兵的。僅是支付包括將軍官階在內的15萬軍人的每年的薪就超過了1.5億塞斯特斯銅幣。

僅憑15萬人的兵是不可能守住羅馬那漫的防線的。但是如果再增加兵,又要面臨以下兩個難題:

第一,羅馬公民權的擁有者(17歲以上的男子)總人數為500萬,能夠兵役的人數(17歲到45歲)約佔其中的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二,因此,每年確保有15萬人的兵已經是極限。準確地説,如果不守住這個底線,羅馬會淪為一個單純的武國家。

第二,軍費維持相當困難。羅馬並非只選富裕地區作為行省,還有不少地方完全是出於安全上的理由。奧古斯都劃分元老院行省和皇帝行省的條件,除了是否需要駐軍之外,還據經濟能來區別。元老院行省都屬於經濟實較強的富裕地區,而皇帝行省除了因特殊理由歸屬皇帝私人領地的埃及以及為牽制帕提亞的敍利亞之外,其餘的行省都屬於落地區,因此也無法期待行省税的收益。然而,這些落地區又必須集中駐紮軍隊,因為羅馬人作“Limes”的帝國最重要的安全防線,正貫穿於這些地方。

歸屬元老院的元老院行省和皇帝管轄的皇帝行省,同是行省,但是行省税的名稱不同,税金的流向也不同。

元老院行省的行省税依然沿用共和時期的名稱,“艾拉留姆”(Aerarium),是“國庫”的意思。行省税所得按照傳統,上國庫。

而皇帝行省徵收的行省税稱為“費斯庫斯”(Fiscus),給皇帝的金庫。不過,它並不屬於皇帝個人所有。奧古斯都對公款和私財一向分得很清楚,“費斯庫斯”既然是税金,當然屬於公款。

但是,經濟實低下的落地區的行省税數量原本就不多,即使加上另外的間接税,仍然無法支撐軍費開支。如果不挪相當金額的元老院行省税“艾拉留姆”,羅馬帝國的安全保障系僅在經濟層面上就無法正常運作。研究者們一直苦於無法準確地掌古羅馬的收支狀況,“艾拉留姆”和“費斯庫斯”的流向不清應該是其中的一個原因。有這樣的實際問題存在,要清楚地劃分兩種税金的用途的確很困難。

儘管是為了帝國整的安全,但也不是元老院行省的税金全轉到皇帝行省就能解決問題。雖然理智地去思考,人民之所以能免受蠻族的威脅過着和平的生活,是因為有軍隊的保護。但是如果眼就有必須架設的橋樑,卻被告知工程暫且需要緩一緩,錢得拿去支付邊防的開支,這時候作為納税人大概都會失去理,怨聲載。如果放任這種不情緒在行省內蔓延,那麼,那些原本不需駐兵的行省也不得不派兵鎮守。羅馬人構思的安全保障也包括在“羅馬統治下的和平”之下足所有人的生活。奧古斯都將軍團兵人數上限定在15萬,必是出於這個理由。

公元30年,戰勝了安東尼成了唯一的最高統治者的奧古斯都行了大規模的裁軍,將原來50萬人的兵削減到不足20萬人。裁軍之的軍團數為28個,士兵人數約在17萬。奧古斯都在《功業錄》中提到有30萬以上的士兵退役,的確沒有誇大其詞。

然而,如果將奧古斯都的這次裁軍理解為和平局下的調整,不免太簡單了。只要分析一下當時各種狀況我們就可以明,保衞帝國的兵從28個軍團減到25個,人數從17萬降到15萬,其實是一個迫於現實的決定。持之以恆的最大的敵人就是勉強行事。

當時羅馬士兵的素質的確非常優秀,但是奧古斯都很清楚靠15萬人的兵是無法守住國家防線的。他打算打破羅馬軍隊的傳統,以一個全新的方式來解決這個問題。

在寫愷撒的時候,讓我觸的是這個人做任何事都不會只為一個單純的目的。寫到奧古斯都,再次讓我生髮同樣的想。想到這裏,我腦海中浮現了1500年之(愷撒和奧古斯都時代之)馬基雅弗利的一句話:

無論做什麼,如果不能讓所有的參與者都到可以從中獲得利益,事情是不會成功的,即使成功那也是短暫的。

馬基雅弗利這段話的意思並不是讓所有的參與者都達成妥協。妥協就是一種讓步,是讓大家各退一步從而找到一個共同點,簡單地説,就是降低一些要。這種做法容易引發一部分人的不,導致事情半途而廢。所謂妥協的產物,實際上就是和社會現實相碰像欢無奈接受的東西。很少有人會像馬基雅弗利那樣如此憎惡這種沒有建設的妥協。

大概沒有人會把強行渡過盧比孔河的愷撒和“妥協”一詞聯繫在一起。同樣,奧古斯都看似一個容易妥協的人,但骨子裏絕非如此。奧古斯都的行為不是妥協而是欺瞞。對於那些腦子想着共和制的人,他就擺出投其所好的姿,讓他們繼續沉浸在假想世界裏。如果要用一句話來形容愷撒和奧古斯都的政治手腕,那就是“一石二”。不過,可不是簡單地用一塊石頭打下兩隻小,而是打下多隻小,而且一定是用石頭擊中目標,而不是那些線圈、紙團之類無用的工。問題是,所有的參與者是否能夠相信這種“一石二”式的思路會為自帶來利益呢?

儘管羅馬軍隊規定軍人必須是羅馬公民,不過軍隊裏也不是完全沒有非公民。除了以同盟國軍的方式參戰之外,非公民也經常出現在羅馬的正規軍中,只不過沒有形成制度而已。非公民的參戰方式主要據軍隊總司令的戰術而定。像蘇拉就是將羅馬公民組成的軍隊部署在戰場的沿,而非公民的軍隊則作為援;龐培則是直接讓非公民加入正規軍以壯大軍隊的聲。愷撒使用非公民軍隊最拿手的就是盡其所。由高盧人和耳曼人組成的愷撒騎兵團驍勇善戰,赫赫聲名威震整個地中海地區。可是無論多麼能征善戰,這些非公民兵仍然不屬於羅馬正規軍。

奧古斯都將這些非公民兵提升為正規軍,但不屬於軍團兵編制。作為羅馬軍隊主軍的軍團兵依然維持羅馬的傳統,由羅馬公民組成。另外,非公民軍隊的舊名稱“輔助兵”也繼續使用。即使非公民兵升格為組織的一員,還是要突顯羅馬的主軍是軍團兵。

雖然輔助兵,但他們仍然是肩負保衞帝國安全重任的羅馬正規軍的一員。奧古斯都在提高了羅馬軍團兵的役待遇的同時,也準備給予沒有羅馬公民權的輔助兵相應的保障。要申明一下,奧古斯都的政策不是出於什麼人主義精神,而是來自他“一石二”的政治觀點。

和軍團兵一樣,輔助兵也有役期限,規定為25年,比軍團兵了5年。這似乎有些不公,其實並非如此。羅馬公民組成的軍團兵不僅要負責保衞帝國全域的安全,而且有義務從換防、調離駐紮地的命令。軍團會從萊茵河換到尼羅河,也可能從西班牙轉移到中東地區。然而,輔助兵役的地區通常都在家鄉的附近,大多數人會在同一個地方完成他的軍旅生涯。如果駐紮地離家鄉不遠的話,那麼軍人在退役之能夠比較迅速地適應新生活,因此,兵役年限20年和25年的差異不能算不公,應該把它們視為同等待遇。

輔助兵的薪當然也是有保障的。他們擔任防衞任務,沒有額外的戰利品可以收穫,唯有保證他們的收入,才能確保他們的戰鬥。和軍團兵不同,有關輔助兵薪酬的史料一直沒有被發現,金額應該低於軍團兵,也不確定他們是否有退職金。我想即使有,也是一筆很小的數目吧。軍人的退職金制度的設立,在古代已經是一個了不起的創舉,對金額就不能再有過多的苛。輔助兵的食住在還未成為正規軍時代已經有所保障,升格至正規軍之,當然會漲船高地得更好。隨着帝國時代的推,受傷士兵的醫療保障也有所提高,另外,為了勞堅守邊疆的戰士而建的劇場、場,輔助兵同樣可以享受。

輔助兵都來自行省。經歷了軍事基地的生活的士兵們自然而然地會對羅馬產生敬意和憧憬。像讀懂了他們的心思似的,奧古斯都的軍事改革制度中有一項規定,就是給予退役的輔助兵羅馬公民權。這項規定和奧古斯都制定的其他政策一樣,延續了300年,這項規定説不定就當作了輔助兵的退職金。

羅馬的公民權不單是一個榮譽勳章。首先,它有免除行省税的實際利益;再者,公民權是世襲的,退役之得到公民權的輔助兵的下一代就可以堂堂正正地以羅馬公民的份去申請加入軍團兵。

在授予羅馬公民權的問題上,奧古斯都不如愷撒來得開放,他採取了較為保守的措施。

他廢除了行省的部族首領入元老院的制度,取消了給予西西里行省以及法國南部行省與羅馬本土同等待遇的資格。另外,對那些想通過關係取得公民權的要也是一律拒絕,即是妻子利維婭來説情也沒得商量。愷撒的積極使用行省人才的政策一直要到克勞狄烏斯皇帝時代才得以恢復。

行省人民時間不被重用的始作俑者就是奧古斯都。

(20 / 36)
羅馬人的故事06羅馬統治下的和平(出版書)

羅馬人的故事06羅馬統治下的和平(出版書)

作者:鹽野七生/譯者:徐越 類型:衍生同人 完結: 是

★★★★★
作品打分作品詳情
推薦專題大家正在讀
熱門